更新日期:2020.01.30

♦ 免簽證國家

備註:

•汶萊、泰國:自 2016 年 8 月 1 日起試辦至 2020 年 7 月 31 日止。

•菲律賓:自 2017 年 11 月 1 日起試辦至 2020 年 7 月 31 日止。

•俄羅斯:自 2018 年 9 月 6 日起至 2019 年 7 月 31 日適用 14 天試辦免簽證措施;自 2019 年 8 月 1 日至 2020 年 7 月 31 日則適用 21 天試辦免簽證措施。

•澳大利亞: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試辦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

•北馬其頓:自 2018 年 5 月 21 日起試辦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止。

 

 

♦ 東南亞國家人民來臺先行上網査核(適用於印度、越南、印尼、緬甸、柬埔寨及寮國)

印度、越南、印尼、緬甸、柬埔寨及寮國等國人民申請來臺先行上網查核系統入境許可憑證須符合下列要件:

一、基本條件(均要符合)

1. 所持護照效期尚有六個月以上(係指真正入境臺灣時,而非上網申請之時)。

2. 持有回程機、船票,或赴下一目的地之機、船票。

3. 未曾在臺受僱從事藍領外勞工作者。

二、特殊條件(持有下列證件之一即可)

1. 現在尚持有美國、加拿大、英國、日本、澳洲、紐西蘭、韓國、歐盟申根等國核發之證件:

  (1) 有效居留或永久居留證(權);或

  (2) 有效簽證(包含電子簽證);或

  (3) 效期逾期10年以內居留證或簽證。

2. 現在尚持有中華民國過去10年內核發之簽證或居留證,且無違常紀錄者;惟所持中華民國簽證註記代碼為「FL」(外勞)或「X」(其他),或居留證事由為「外勞」者,均不適用。

其線上申請網址為https://niaspeedy.immigration.gov.tw/nia_southeast/

 

♦ 特定國家人士來臺申請停留簽證手續

下列國家之人民申請來臺需完成必要程序,詳情請參照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站https://www.boca.gov.tw/cp-36-40-0b0c6-1.html

 

♦ 其他資訊

其他簽證與護照等相關問題,請逕行至外交部領事事務網站(https://www.boca.gov.tw/mp-1.html)瀏覽。

 

 

* 上述事項若有未盡事宜,執行單位保留解釋與增加、變更及取消等注意事項之權利。

 

指導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執行單位:社團法人台灣蘭花產銷發展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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